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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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

作者:贺州元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31 08:14:09

商标注册英文商标好不好?英文作为世界通用语言,能够满足企业在任何国家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并易被消费者熟知,一些企业在拓展自己的海外市场时,通常会把企业字号、主品牌翻译成英文在国内外进行注册申请,当申请的英文商标注册被以“仅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等特点,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时,怎样判断是否确实如此。结合上述案例,当英文单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时,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跟随贺州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1、英文单词如何理解最恰当商标权利人选取一个商标注册作为自己的品牌,必然会有自己的特定目的,如保护字号或新品牌的名称等,结合一定的语境来理解商标,更符合相关权利人注册该商标的初衷。

2、英文商标在指定商品上是否表示了功能等特点当英文翻译成中文时,根据其所表达的含义判断是否与商品的功能用途一致,如果一致即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如果不一致就不属于该条所规定的内容。

3、其他考量因素第一,在先注册商标可以证明商标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特点。早在相关商标申请之前,商标权利人已经在相同或相关联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了英文商标,可以证明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用途。第二,判断商标注册是否属于直接描述性标识,应以相关公众看到该标识的第一认知为准。相关公众主要指普通消费者和同行业经营者,一些翻译过来的英文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等特点产生混淆误认。

商标注册耗时长,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主要的流程有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下发证书等阶段,而商标注册的时间也主要就花费在这几个流程上。

各个流程花费时间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然后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由于商标局内部的调整,这个阶段目前要花费4-6个月时间,待调整过后形式审查所花时间也需要3-4个月。

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在这个阶段通过审查后,商标局会下发初审通告通知书,不通过时商标局也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加上形式审查所花时间,这个阶段需要9个月左右,是商标注册中所花时间最多的一个阶段。

初审公告: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初审公告》。这个阶段需要3个月,时间是固定不变的。

下发证书:如果所有流程正常,不会出现商标驳回和异议等情况时,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准备下发商标证书,这个阶段通常在2-4个月左右。不难看出,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正常注册流程在14个月左右。如果出现商标复审或者商标异议答辩,所花的时间还会更长。这样的情况是每位申请者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小编建议在注册商标时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

对于专利权停止的疑问,很多申请人不清楚这个是怎么回事,通常比较刨根问底。 

专利权的停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1)没有依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抛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停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交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停止告诉,告诉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康复程序或康复未被同意的,在停止告诉书宣布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布告。以后,专利申请檀卷存入失效檀卷库。专利权停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在《商标法》修正前,我国商标立法不允许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商标注册同一商标,不允许商标权的共有。2001年修正后《商标法》增加了共有商标的规定,现行《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注册这一条规定,可以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共有的理论基础是民事财产共有制度,商标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应该允许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共有注册商标的《利人对商标的共有,属于民法上的共同共有,每个共有人都可以独立使用共有商标,但是对共有商标的处分(或者是部分处分),如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专用权的转让,需要所有商标共有人协商一致。商标注册法律依据见《商标法》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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